更新时间:05-21 12:01:38作者:李天扬老师
儿童大脑研究专家费尔?麦格罗博士(Phil McGraw)有一套儿童契约理论,内容是父母可以和孩子签署一份合约。在合约裡,父母可以写出他们希望孩子做的事情,如果孩子做到了,那么会有什么结果;如果没有做到,又会有什么结果。费尔博士把这种合约称为行为合约,而合约就是父母和孩子的凭证。当孩子阅读并签署了合约,孩子以后就不会耍赖,这对皮小孩超级有用。
费尔博士认为,这种合约越早让孩子体验越好,因为它有两个好处:一是让孩子在人生的早期形成一个契约意识,知道如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后果。二是让父母对孩子的生活常规的教养有明确的规划,下面有几种合约的
零用钱合约
父母可以写上希望孩子做的事情,然后列出明确的奖惩条件,如果完成就可以有金钱奖励;如果没有完成,则有相应的金钱惩罚。孩子还可以在合约中写下如何处理这笔钱,例如要捐赠多少钱、要存多少钱、零用钱是多少等。
当然别忘了,最后父母和孩子各自签下自己的姓名,合约才开始生效。例如请孩子帮忙做家事、倒垃圾、洗车等,都可以用这种合约,让孩子从小有赚钱的意识,这也是培养财商重要的一环。
行为合约
这种合约建立在习惯养成的基础上。孩子可以选择三种他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然后父母写出如果奖励与惩罚,最后双方签名。如果想让孩子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例如准时睡觉、按时写作业、懂礼貌等,都可以试试这种合约。
目标性合约
以「目标」为导向的合约。在合约裡,孩子写出预期在什么时间点完成什么样的目标,并写出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目标,这个目标对他有什么样的意义。然后列出为了完成这个目标,短期(每天)需要做什么事情,长期(每週或每月)需要做什么事情。最后写出目标追踪的进度,包括还没开始、进行中、已完成等,并列出目标完成情况的理由。这能让孩子学会自律及长远规划,并且能将任务拆解,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必须做哪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