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2:01:50作者:王新老师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中国药科大学2015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具备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可选择以下五类中的一类申请报考:
(一)学科特长·生化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生物或化学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者;
(二)学科特长·数理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数学或物理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者;
(三)学科特长·信息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信息学竞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者;
(四)学科特长·英语类: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优胜奖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二等及以上奖项者;
(五)创新潜质·药学类:高中阶段在药学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质且获得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二等及以上奖项或获得专利、发表论文者。
三、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5%。
四、招录程序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5年3月2日-3月31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4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