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小学成长教育在线教育资源平台!

青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更新时间:05-19 12:46:29作者:三水老师

2018年青海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财政、公安、民政、卫生计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管理体系,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物业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依法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七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与相关配置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业主人数、自然界限、社区布局、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出售前将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向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已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并实施物业管理,但尚未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在区域内公告。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区域档案。

  物业管理区域档案应当载明物业管理区域的地理位置、四至界限、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数量、业主共用部分主要情况、建设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照下列要求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一)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足三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最低不得低于七十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除按三万平方米的千分之三配置外,超过三万平方米的部分,按照超过部分建筑面积千分之一的比例增加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不包含门岗值班室。

  (二)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具备水、电、暖、厕、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配置独立的水、电、暖等计量器具。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足三万平方米的,不得低于二十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四十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也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等作为规划设计指标进行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中注明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位置。业主有权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登记情况。

  第十三条  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热等计量装置应当按照一户一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信息通信、消防、电梯、安全防范、环卫、邮政等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

  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专业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改造,实现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分户计量、分户控制。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改造工作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对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终端用户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建设单位承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在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责任;专业经营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责任。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配)电、供水、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

  第十五条 本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终端用户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决定移交的,县级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

  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提出整改方案

为您推荐

北京高速超速罚款标准,北京高速超速处罚政策新规定

2018年北京高速超速罚款标准,北京高速超速处罚政策新规定北京孟**机动车违反超速10%以下被罚0元,扣0分!驾驶人孟**车辆种类小型汽车车辆号牌京H***21处罚事实孟**于2017年07月08日08时48分,在“北京京藏高速121KM+700M北京方向”发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范本(3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上级党组织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一次。二、评议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党外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三、评议的基本内容: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做到正确处理国家、

广东高速超速罚款标准,广东高速超速处罚政策新规定

2018年广东高速超速罚款标准,广东高速超速处罚政策新规定超速罚款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一)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二)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制度范本(8篇)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1、每位党员要联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全文(最新版)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范本(3篇)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11、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2、党员应当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支部、总支部反映。3、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4、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