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3:40:30作者:王新老师
四、 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执行和落实: 三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四人组成。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
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决策一经作出,应坚决执行。
五、 实施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为了更好的促进教学,激发教师工作的干劲和热情,学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师评价的方案,出台了具体的教师奖励措施,但是落实起来有些困难,如奖励资金的落实问题,还需要上级领导的理解、支持、协调。
六、 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实施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在今后的学校工作中,要逐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五项制度保障:即全程纪实制度、决策执行督查和评价制度、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报告制度等,并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对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校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2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坚决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规定,切实按照《华东理工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对于学院范围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坚决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现将具体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按照《华东理工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二、社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依据。
2013、2014、2015年社会学院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先后报告了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开展的工作和个人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三重一大”等重要制度规定方面的情况;张广利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分别向常务副校长陈英南、吴柏钧做汇报。其他班子成员做补充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