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2:17:49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新疆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5年内高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2月10日 内高班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县、市、区教育局内学办或负责内高班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 自治区内学办 3月1日-3月31日 内高班进行招生宣传及咨询、组织赴内高班考察的家长配合招生宣传进行宣讲 地、州、市 教育局 3月7日 全疆内高班招生宣传日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3月10日-4月10日 组织各学校网上报名培训、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确认及资格审查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4月11日-13日 各县(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县(市)教育局 4月14日-15日 各地、州、市整理、汇总报名信息 地、州、市教育局 4月16日-20日 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高班报名数据、电子档案信息 同上 4月25日 向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报送内高班考试试卷征订数 同上 4月26日 组织内高班报考学生模拟考试 同上 4月28日-5月6日 对内高班模拟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自治区学考办报送分析报告 同上 5月10日 内高班招生体检工作业务培训(各地州市及相关县市区卫生局、体检医院负责人及主检医师) 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 6月12日 召开全区考务培训会议 自治区学考办 6月12日-13日 领取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试卷 自治区学考办,地、州、市教育局 6月17日-18日 各地州市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地、州、市教育局 6月19日 各考点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 同上 6月20日-22日 组织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 自治区学考办 6月23日-25日 回收各地内高班招生考试答题卡(纸) 同上 6月24日-27日 向生源地教育局移交内初班毕业生档案材料(须填写学校应填内容) 办班城市教育局、办班学校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6月26日 1、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自治区“双语”口语大赛加分名单; 2、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内高班“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 地、州、市教育局 6月26日-7月7日 网上阅卷 自治区学考办 6月27日 向自治区内学办提供内高班考生计划生育加分名单 自治区计生委 7月3日 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班网站、“新疆内学办”微博公布各地“六公示”公示方式及地点 自治区内学办 7月7日-20日 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对内初班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7月8日-12日 1、公布并公示内高班考试成绩; 2、确定体检、建档名单(所有内初班毕业生均参加体检)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7月12日-15日 组织体检(含内初班毕业生)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7月12日-16日 公示体检、建档名单 地、州、市教育局 7月12日-21日 各地、州、市建档,审核、补缺档案材料 7月12日—18日:县(市)组织建档、审核、补缺档案材料(所有内初班毕业生均建立档案) 7月19日—21日:地、州、市审核 地、州及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7月16日-17日 单项复查 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7月17日-19日 根据体检不合格考生人数,依次补充考生体检及复检。 同上 7月17日-21日 公示体检结果 同上 7月18日-21日 组织报考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的考生进行面试、体检、政审 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地、州及县(市)教育局、公安局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7月22日-23日 1、向自治区内学办报送考生体检表(不装入档案单独报送),档案材料(含《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及考生建档数据(含电子相片); 2、内初班毕业生档案材料(含《考生户籍审核及政审表》),体检表(不装入档案袋)单独报送; 3、西安市八一民族中学考生政审表由地、州、市统一报送 22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博州、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巴州 23日: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 自治区内学办负责,地、州、市教育局承办 7月22日-27日 审核档案材料、准备录取数据 自治区内学办 7月23日-26日 自治区专家组审核体检表;向各地反馈自治区专家组审核认定为体检不合格考生名单及复检项目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内学办 7月24日-27日 各地组织单项复检,当地专家组作单项复检结论,认定复检合格者,将复检结论单独报送自治区内学办,并派专家与自治区专家共同终审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自治区内学办及地、州、市卫生局、教育局 7月28日-8月6日 组织录取 自治区内学办 8月2日 内高班招生录取现场开放日 同上 8月6日 召开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 同上 8月7日-11日 公布并公示录取名单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8月8日-12日 各地确认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时间 工作任务 负责承办部门 8月12日-16日 公示录取学生贫困等级 地、州、市及县、市、区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8月17日-18日 地、州、市教育局协调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对新生、家长进行培训,发放录取通知书 地、州、市教育局负责,县(市)教育局承办 8月21日-26日 1、地、州、市组织新生到自治区指定地点集中报到; 2、21日以地、州、市为单位报送新生贫困等级认定表(按录取学校分)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 8月22日-30日 新生入学教育培训 自治区内学办 8月24日-31日 组织新生乘车赴内地入学 同上 9月20日-30日 退还内高班未录取学生档案 自治区内学办、地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