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2:17:29作者:三水老师
五、交费
根据《关于对新价非字[1998]32号文件的补充通知》(新计价非[2001]1087号)和《关于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考试评卷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价费[2005]39号文件规定,报考内高班的学生须缴纳考试费用47元,其中每生7元阅卷费交自治区内学办(各地、州、市向自治区交卷时同时交纳),另其中每生7元(命题、制卷、巡视和督考等费用)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六、考试
报考内高班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疆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历史(合卷)、英语(民语言类及双语班学生考汉语)。思想品德历史合卷中调整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地方史),分值不少于30分。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750分。
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20日—22日。
报考内高班的学生,由各地、州、市统一“单独编排考场”。考点、考场设置由各地、州、市教育局安排。考区设在地、州、市所在城市,每个地、州、市只设一个考区,从保障考生路途安全等角度考虑,部分地区可设分考区(和田地区2个、喀什地区5个、克州4个、阿克苏地区2个、巴州2个、伊犁州3个、阿勒泰地区2个、塔城地区2个、昌吉州3个、哈密地区2个、吐鲁番地区2个),分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按照考生就近考试的原则,各地区自行确定分考区并报自治区内学办备案。
考场分别按民语言类(分语种)、汉语言类、双语班(分语种)单独设置,考生参加相应类别考试。内初班毕业生须参加2016年自治区内高班统一考试(属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办班城市所在地、州、市教育局负责,与本地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均参加汉语言类考试。
七、网上阅卷
内高班招生考试实行统一阅卷,各类别考生试卷均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