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3:41:07作者:三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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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受了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一直传承着“传道、授业、解惑”的古训,义无返顾地肩扛起道义与责任的双重负荷,在制度与文化的共同作用下,“苦其筋骨,劳其心志”,无怨无悔地从事着紧张、繁忙而琐碎的工作,换来的是整个身心的疲惫。
教师之累,在于身。长期以来,我们总是忽略了对中小学教师作为一种“职业”的基础性特征的认同!如果我们承认教师的“职业”性,也就意味着必须正视任何一种“职业”都存在的责任与权利的对等关系。正因为教师首先是一种职业,因而当他承担了必要的责任的同时,就必须享有从事这一职业所赋予的种种不可随意剥夺的权利,例如休息权等。然而,事实上,中小学教师是最缺乏工作时间概念的职业之一,或者说,教师是最少拥有休息权的职业之一。只要家长和社会有某种需求,教师就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休息权,而况教师工作的潜隐性特征本身就决定了其很难界定工作与休息时间的分割线。据辽宁省调查,教师常年日均加班50分钟以上,是商业人员的6.3倍,工人的5倍;许多教师日均工作时间达10小时。应该说,这种状况是带有相当的普遍性的,问题在于,教师职业的这种“无奈”,一直以来都被视作是一种“应该”!当我们在讴歌教师职业神圣性的同时,往往就忽略了教师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基本需要。
教师之累,更在于心。有人说,教师与医师的差异是,医师能够体验到妙手回春的成就感,而可以将医治的无效归咎于“不治之症”;而教师则必须担当起学生学业不佳的种种责任,而很难获得工作所带来的成就感。事实上,此语并非调侃。每当中考、高考结束后,教师们等待着考分出来时那种诚惶诚恐的心理是非常人所能体会到的。即使是小学的某一次“抽测”也可以让教师们惴惴不安好几个月。况且现在一些地方还时兴“末位淘汰”,考分早已不只是学生的命根,而更是教师的命根!
一项关于教师心理状况的调查表明,我国中小学教师自尊需要受挫比例最大,占57.3%。加之个人生存的压力,成就体验的匮乏,工作的低创造性,物质待遇的不理想等等,在诸多矛盾冲突之下,一种因个体无法应付外界超出个人能量和资源的过度要求而产生的身心耗竭状态——职业倦怠现象就在中小学教师中普遍产生了。这种职业倦怠现象如病毒的侵染一般,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旦形成,就是一种难以解脱的恶性循环,使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不断降低,教育教学能力渐趋下降。因此,当我们在赞美着教师以消耗自己生命为代价的红烛精神时,千万不要忽视了教师群体中“职业倦怠”这一“隐形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