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召开了160多场次征求意见会,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政、教研、考试部门和高校招生部门,高校和普通高中校长、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以及有关专家等。我们还分别召开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会,在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基础上,反复修改,先后数易其稿。2017-2018年,国务院、教育部多次召开高考改革工作会议,我省在吸纳各项工作新要求,借鉴上海、浙江成功经验基础上,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了有关要求。
四是风险评估。因高考改革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是自上而下的。2017年秋季实施高考改革,我省在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管理方面以及考试招生组织、专业支持等方面,都将面临新的挑战。我们也组织专家对高考改革带来的挑战进行了风险评估,分析了教育系统内部、教育系统外部等12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五是集体讨论决策。我们多次向教育部汇报我省《试点方案》研制情况,及时就方案中涉及的政策性问题进行沟通。两年多来,我们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尤其是对一些焦点问题展开充分研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广泛共识,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省政府先后两次报教育部核准备案。教育部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批复我省《试点方案》。
二、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6.问:为什么要修订《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为《实施办法》)?
答: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2016年3月20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实施办法》,2017年1月、2017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先后两次对《试点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报送教育部核准备案,2017年12月底教育部正式印发了普通高中新的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为更好地体现《试点方案》的主要精神,适应新的高中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以及根据教育部要求我省最新修订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需要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7.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什么?为什么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中提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即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普通高中所有学科,防止群体性偏科,打牢学生终身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