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小学成长教育在线教育资源平台!

福建自考专业名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05-19 16:43:35作者:李一老师

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19年起,福建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旧专业称号调整对照。本次专业称号调整根据《专业清单》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将我省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称号调整标准为《专业清单》内的专业称号和专业代码,专业方案暂不做调整(详见附件)。专业称号调整过渡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新旧考生报考管理。自2019年1月起,原专业称号和专业代码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除了报考已中止接纳重生专业的旧考生,可选择原专业称号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外,其他考生均须依照调整后的专业称号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 

三、考籍管理。2019年1月1日以后,所有申请转考、免考、毕业等手续的考生,统一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除了过渡期内停考专业)。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间,2019年之前在籍考生也可以按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计划申请毕业。2021年7月1日起,我院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的毕业证书。 

本次专业调整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调整衔接过渡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考生,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各项工作平稳实施。 

为您推荐

贵州自考本科专业清单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导委员会制定下发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要求各省按照《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做好专业调整工作。为确保贵州省专业

山东调整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专业主考院校:

辽宁自考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吉林自考课程安排及计划调整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现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以及计划调整的各项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此通知认真做好相关考试工作。

2019年广东自考专业调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从2019年起,广东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

四川第二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要求,我省启动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工作(详见川招考委〔2018〕15号)。结合各有关高校具体办学情况,以及我省社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