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1:12:00作者:才子老师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3、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月1日公布的标准不再执行。全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