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1:02:21作者:才子老师
2.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
3.同一所学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初中学校就读到毕业。
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简称“指标生”。
四、指标计划的分配及录取
(一)指标计划的分配
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高中将部分指标计划直接分配到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办法另行研制),剩余的指标计划与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及区属示范高中的指标计划按两级分配或一级分配模式分配给初中学校,具体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
1.未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示范高中的指标计划,以及成立教育集团的省、市属示范高中剔除分配给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的指标计划后的剩余指标计划,均采取两级分配模式。
第一级分配:根据各区指标考生数在全市所占份额,逐一将省、市属示范高中指标招生计划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区,并以区为单位将指标计划整体打包汇总。
第二级分配:根据各送生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计算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指标计划数,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将打包后的指标计划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2.未成立教育集团的区属示范高中指标计划,以及成立教育集团的区属示范高中剔除分配给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的指标计划后的剩余指标计划,均采取一级分配模式。
根据各送生学校指标考生数在本区所占份额,计算各送生学校可分得的本区属示范高中指标计划数,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将指标计划随机分配至各送生学校。
(二)指标分配规则
1.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计划数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2.省、市属示范高中一级分配计算结果呈小数时,先去尾取整,再把因去尾取整而余下的指标数按区分配数计算结果小数位的大小顺次,每区分配1个指标,直至指标全部分配完毕。
3.省、市属示范高中二级分配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或区示范高中分配计算结果呈小数时,先去尾取整,再把因去尾取整而余下的指标分配给因指标考生人数较少而分得的指标数小于1的送生学校。若还有余数,再按送生学校分配数计算结果小数位大小顺次,每所送生学校分配1个指标,直至指标全部分配完毕。
(三)指标计划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