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2:02:09作者:王华老师
2、进档专业安排。达到贵州省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在学校公布的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破格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学科特长确定专业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851-88292013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