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1:03:06作者:王华老师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即:语文(汉语)、民族语文(仅对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学生要求)、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4科。其中外语包括听说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语文(汉语)、民族语文(仅对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学生要求)、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操作考试,外语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呈现: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可以采用分数、分数+等级、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最终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具体形式由各市州确定。
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市州应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加之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充分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促进学生良好品行培育、个性特长的发展。
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本着有序推进的原则,先行从西宁市开始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试点,逐步扩展到海东市和六州实施。
计分方式:新的招生录取模式中,普通学校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基础上,确定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6个科目作为中考录取计分科目(4+6);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在语文(汉语)、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基础上,确定民族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科目作为中考录取计分科目(4+7)。其中外语包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包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不低于5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