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1:02:34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组织领导
1.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教育局负责人为组长,体卫艺、考试院(招生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体育考试工作的要求,具体领导体育考试工作。
2.明确体育考试工作的职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做好对各地体育考试的指导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的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的组织、现场测试、成绩的核定以及协调工作等;考试院(招生办)负责将体育考试成绩录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纪检监察科负责考试工作的纪律监察,查处违纪违规事件。
3.健全体育考试规章制度。为保证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制定严格的考场纪律和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现象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考场设置
1.考场设置要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考场可集中设置,也可分片设置。
2.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考试场地、器材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和安全要求。
为确保考试成绩客观真实,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最大程度减小考生之间成绩的误差,全市体育考试全部使用智能化考试设备,且考试设备的各项参数全市统一。
(三)考务人员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考试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应选拔思想、业务素质较高的行政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考试前体育考试工作领导机构必须组织考务人员集中进行技术培训和组织纪律教育。
(四)安全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和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做好每年一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如学生心肺功能异常,经医生证明,确不能参加体育运动的学生,要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申请免考。
2.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健康特点,组织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体育活动医务监督制度。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在体育课、体育活动和体育考试中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