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1:02:13作者:王华老师
(二)规范综合素质表现评价。学校应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客观记录初中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个性特长和突出表现,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依托“深圳市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实践创新五个重要观测点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价。将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等没有作为录取计分科目的学科,在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中予以体现。
2.完善评价程序和办法。依据“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涵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等级评价模式。在学生个人重要或者典型活动的写实记录、收集审核的事实证明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五个重要观测点,在每学期末对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计分评价;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家长和教师综合性评语。毕业时综合学生初中阶段的过程性评价,形成五个方面的评价等级。
3.提高评价结果的运用水平。通过信息平台,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电子档案,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服务。市、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检查学校使用信息平台,学校应当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档案(含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三)改革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2.计分科目与分值。中考满分610分(见附件1),其中包括: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00分;外语满分100分;物理、化学合卷满分120分;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满分12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