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1:34:24作者:王新老师
随着7月临近,一年一度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即将到来。根据近期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两项基数均有所调高,这意味着在缴存比例和工资固定不变的情况下,中山市户籍市民在每月缴纳公积金、社会医疗保险的金额将有所提升,到手的工资也会相应有所减少。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从7月1日开始,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以及个人缴存上限也将降低为12%,这也将影响之前缴存上限超过12%的人群。单位和个人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算账:公积金每月少缴最高达1959.2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自2016年缴存年度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超过缴存比例上限的单位在2016年7月1日后将不能缴存。在缴存基数方面,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汇缴年度内,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
6月21日,中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16年汇缴年度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暂定为24490元(去年为22135元),缴存最高限额为5878元(24490元×12%×2)。月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月缴存额;月均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最高以上述限额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这也意味着缴存上限比例降低8个百分点后,根据最新的基数,今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金额,最高分别减少了1959.2元,缴存最高限额降低了3918.4元。如果单比较新旧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按12%的单位以及个人缴存比例,则个人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增加了28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