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1:06:23作者:三水老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进一步做好我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确保全省城乡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按照一军省长和枫林副省长的批示要求,由省残联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一要突出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以此作为《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二要以残疾儿童康复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围绕提升我省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保障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应救尽救提出了重点任务和目标。三要突出辽宁特色,注重国家层面和辽宁现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有效衔接。把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融通。四要强化政策统筹和投入保障,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人,让残疾儿童及其家庭获得持续健康福祉。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省实际,《实施意见》体例参照国务院出台的《意见》,但在任务布局上有所区别,扩大了救助范围,细化了救助标准,明确了各相关部门重点任务。对因病致贫、无康复能力的贫困家庭给予特殊救助。在基本原则方面强化了党委领导、家庭尽责等重点要素。
《实施意见》包括正文和3个附件。正文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二是制度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三是组织实施的基本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康复能力建设、加强综合监管、加强宣传动员。《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针对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残疾儿童获得持续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