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1:34:17作者:王华老师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址
金乡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
地址,济宁市金乡县
电话,(0537)8737359
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常青路派出所
地址,常青路19
电话,(0537)2233666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东门派
地址,古槐路41号
电话,(0537)2880940
济宁新生儿入户办理机构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