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1 10:14:59作者:李一老师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资助办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时,资助办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可通过支付宝或城区资助中心的POS机刷卡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注意事项
1. 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2. 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制度,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3. 已录入预申请系统和续贷的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再加盖任何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