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8 19:03:02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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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党委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湘法治办发〔2014〕17号)和《2016年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湘法治办发〔2016〕2号)的要求,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2016〕9号)。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研究开发的如法网“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经过设计、建设和测试,于7月起已正式投入运行。现就“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通后,我省今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安排
原则上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参加2016年度无纸化学法考试,少数不能登录外网的单位也应参加局域网学法考法。考虑到我省今年综治考核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合格率已列入今年综治考评范围,为确保考核数据及时准确地向省综治办提交,因此无论是无纸化考试和纸质化考试必须在10月22日前完成,23日下午前向省委法治办提交最终结果。无纸化考试时间由省委法治办统一安排,局域网和纸质化考试由市州、省直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以下简称“省直三委”)分别自行安排,提前15天向省委法治办提交申请,注明考试对象、时间、地点,省委法治办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督考,查实作假行为则取消所在市州或部门相关考试的所有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