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8 19:02:25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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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一、认定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1.9月19日至9月28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8:30—17:3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
2.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到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处登记并缴纳教师资格认定费。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申请人名册(附件1)及费用交至师资办公室(办公楼A211),申请人名单电子版发至szb@cumt.edu.cn。根据苏教材〔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150元,在职在编教师体检费由学校支付。
3.10月14日前,完成新申报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思想品德鉴定等相关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以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