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3:08:27作者:李一老师
第八条 普及科普、环保、妇幼保健,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章 组织
第九条 社区妇联组织的产生程序:1、由社区妇女民主推荐产生代表(代表人数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而定);2、通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3、在执委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名,执委7名。
第十条 妇联主席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较高思想文化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热心、乐于奉献,能团结、带领社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文明示范社区建设。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一条 社区妇联经费来源:由社区统筹解决,亦可开展有偿服务或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