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3:08:19作者:李一老师
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用心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推荐;参与制定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六、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用心发展同各地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友谊。
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素质。
八、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工作职责(六):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二)对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实行业务领导。
(三)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改革和建设,代表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
(四)教育和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素质,发掘其优势和潜能,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五)开展群众性精神礼貌建立活动,促进我县精神礼貌建设。
(六)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县人民政府制定《大姚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大姚县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配合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妇女联系联谊。
(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