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1:33:54作者:王华老师
四、体检
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有关办法执行,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等规定。
五、录取程序
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实行单独划线,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省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优先录取。
(一)志愿填报。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 的志愿。考生只能按照本人报考科类(文科或理科)选择面向本人户籍所在县招生的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填报,且选择“专业不服从”。同时填报了多个专业志愿的,以第一个招生专业志愿为准。异地参加高考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结束后的 2 天内,将志愿填报情况书面报告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协议签订。考生填报志愿后,自行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站下载并打印《湖南省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5份),并于2019年7月20日17:00前送达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及时送达预 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7月25日前将预签了《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至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州卫生健康委汇总各县市区预签《协议书》考生名单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
(三)考生录取。本科三批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及考生预签《协议书》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培训中心提供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由培养学校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专科提 前批进行录取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8月17日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各培养学校。协议书由考生、定向就 业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3方签订,一式5份,考生、考生档案、培养学校、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存一份。
(四)复查复核。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培养学生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学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贫困地区本土化培养学生的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