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1:34:28作者:王华老师
“平行志愿”的含义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在几次不同投档比例的模拟投档后,由招生院校确定投档比例,再分别将文史类、理工类达到批次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排序逐个投档。投档时,依次由计算机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五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投档,就不再检索B、C、D、E院校志愿;如果考生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以此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在这个过程中,只要被检索确定的志愿,都将视为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到哪个专业。
平行志愿的定义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上海市与浙江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福建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0个省区实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2010年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3年山东省与黑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辽宁省(全面)与陕西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5年甘肃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因为有关平行志愿的文章很多,所以我在这里就不对平行志愿作过多的定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