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19 11:25:41作者:王华老师
2、配合协调各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负责组织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1)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
(2)组织编制招投标文件,选择投标单位或进行邀标。
(3)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和答疑。
(4)组织评标和开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
(5)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定。
4、负责项目管理。
(1)负责项目的人员管理。包括人员的调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2)项目的目标管理:对项目的整体目标进行明确下达,并将目标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位,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整。
(3)对项目施工准备、施工进度、质量、现场管理、投资控制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处理。
(5)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评价。
(6)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
(7)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审核。
(8)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处理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结果进行确认。
(9)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
(10)监督检查工程和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11)负责各项目之间的资源调配,与工程管理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沟通平衡。
5、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
(1)对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监理规划》进行审核。
(2)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协调其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6、负责与设计单位协调
(1)参与设计单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