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1 10:13:54作者:李一老师
1、承诺书须本人签名、家长签名,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入学报到后,交所在学院(部)留存。
2、填写信息如有变动,应及时与所在学院(部)联系,予以变更。
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各省区生源地办理,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户 名:兰州财经大学
开户行:建行兰州市拱星墩支行
行 号:50070
账 号:6200 1360 0190 5026 9187
招生就业处电话(传真):0931-525998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31-5252044
财务处(收费科):0931-525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