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05-20 12:02:07作者:李一老师
(六)选拔考试(2015年6月14日)
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文科科目为语文,考试时间为上午。面试为笔试当天下午,根据考生在申请表“申请理由”一栏中所选择的项目分组抽签进行。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一)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选拔合格考生,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试,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名单确定:专家评审组按考生报考类别类型,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折算最终成绩,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四)专业认定: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在同一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认定考生的专业。
(五)名单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并上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高考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时应根据省级招办具体规定,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填报在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专业志愿须填报已认定专业。未按照以上方式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七)照顾政策: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省份的考生,照顾分数为20分,其它省份按照比例折算。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分数线)达到我校在该省统招模拟投档线(不参考具体专业分数)下20分(或折算)之内,即可录取到被认定的专业。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一)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